《马关条约》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。《马关条约》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,刺激其侵略野心。与此同时,条约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,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。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,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。
1895年4月17日上午11时40分,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日本在马关春帆楼签订丧权辱国的《马关条约》。主要内容包括:中国承认朝鲜独立;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、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;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;开放沙市、重庆、苏州、杭州为通商口岸;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开设工厂。1895年5月8日,中日两国在芝罘(今山东烟台)交换两国皇帝的批准书,条约正式生效。
1.台湾等大片领土的割让,进一步破坏了中国主权的完整,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,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。而且还造成了台湾和大陆难以弥补的隔阂,遗患至今。
2.巨额赔款,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。同时,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发展。清朝因此大借外债,致使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。
3.通商口岸开放,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到中国内地。
4.允许在华投资办厂,其他列强引用“利益均沾”的条款,争先恐后地在中国开设工厂,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。同时也反映出列强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的过程。
三国干涉还辽
《马关条约》签订6天后,俄罗斯帝国因日本占领辽东半岛,阻碍它向中国东北伸张势力,便联合法国和德国两国进行干涉,结果是日本于1895年5月4日决定放弃辽东半岛,但要中国以白银3000万两将其“赎回”。史称“三国干涉还辽”。日本在甲午中日战争后一共勒索了中国两亿三千万两巨额白银。
然而,三国干涉还辽对日本来说仍然是飞来横祸,它使日本藉由甲午战争获胜之机侵占满洲(中国东北)的企图遭到粉碎,也使俄国增强其在远东的势力,遏制了日本在东北及朝鲜的扩张。为了实现日本“大陆政策”的第二步(吞并朝鲜)和第三步(进军满蒙),日本重新整军备战,于十年后发动对俄罗斯的战争。